2025年5月25日,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京召开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。会议系统总结了十年来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,并对“十五五”时期重点任务作出部署。会议明确提出,要优化焚烧处理设施布局,鼓励设施共用共享,力争更多地区实现原生生活垃圾“零填埋”,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水平。
这一部署标志着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正加快向“焚烧为主、填埋为辅”转变。当前,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持续深入推进,垃圾填埋场作为重点监管领域,面临更高的环保要求和更严格的执法检查。为帮助填埋场运行管理单位准确把握政策方向、防范环境风险,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:

一、充分认识“零填埋”政策导向,主动调整运行定位
会议明确要求“十五五”期间推动更多地区实现原生生活垃圾“零填埋”。各地填埋场管理单位应高度关注本地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规划,主动与主管部门对接,逐步减少原生垃圾入场量,确有需要的可转为应急备用、建筑垃圾消纳、飞灰填埋或生态修复等用途。不宜再以原生垃圾长期填埋作为主要运行模式。
二、对标环保督察要求,全面排查整改环境隐患
近年来,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垃圾填埋场列为重点检查对象,常见问题包括:渗滤液收集处理不达标、填埋气体导排及利用不规范、地下水监测频次不足或数据异常、防渗系统破损、封场后维护不到位等。各运行单位应立即对照现行环保标准,开展自查自纠,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,台账记录完整,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有效。
三、依法合规运行,杜绝侥幸心理
会议强调“坚持以法治为基础”“提升无害化水平”,并强调环保督察将持续发力。填埋场管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,不得违规接收禁入废物,不得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,不得弄虚作假逃避监管。对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,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。
四、加强能力建设,适应行业发展新要求
会议提出“注重科技赋能”“加快新技术研发应用和新装备迭代升级”。填埋场运行管理人员应主动学习渗滤液深度处理、填埋气体资源化利用、环境监测与风险评估、封场及生态修复等专业知识,提升专业素养,适应行业转型需要。鼓励有条件的填埋场实施提标改造或绿色化、智慧化升级。
五、积极谋划转型路径,防范长期环境与经济风险
对仍在使用或即将封场的填埋场,应提前制定封场计划及生态修复方案,落实后期维护管理责任,避免出现“一关了之”引发次生环境问题。同时,应关注地方垃圾分类与处理专项规划,提前对接“零填埋”目标的时间节点,稳妥做好人员、设施及资金安排,避免因政策调整造成被动局面。
各地区、各单位应认真学习贯彻本次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精神,深刻把握新形势新要求,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,共同推动生活垃圾处理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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